问答题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的承兑汇票,X银行依法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 D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 “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5月,E公司被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8月10日,G公司向x银行提示付款,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支付。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X银行拒绝付款时,G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
根据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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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在装修工程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D公司能否因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C公司能否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