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B.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
C.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这个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
D.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之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