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A.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
B.美国1787年宪法
C.19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D.法国1875年宪法
单项选择题 “论从史出”是历史学习的基本方法。依据《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可以得出的正确认识是()第五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首相……第二十条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单项选择题 美国学者菲利普这样评价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可谓应时而生,这是一个有着强大的立法机构的自由主义国家,总统行政部门权力微弱”。对这部宪法描述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 1702年英国国王威廉三世去世,安妮女王继位。当时议会内部存在两个党派,安妮厌恶占多数席位的辉格党,于是解除了辉格党人的行政要职,代之以托利党人。这说明在当时英国()